各专业、教研室: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19级、20级、21级、22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总教学最长周数按18周执行(含1-2周劳动实践周),具体课程教学周数参照培养方案。
二、各专业、教研室应按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归属落实教学任务。公共课和师范教育课计划由教务处统一下达。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仔细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开课学期等,勿重排或漏排。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请及时与教学与科研办联系,以便进行协调。
三、各专业、教研室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按《宜春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于10月30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得进行调整。
四、请于11月7日前落实教学任务并将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签名的教学任务汇总表电子稿报发送教学与科研办。教学与科研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五、实验教学任务、实验项目安排请于2023年2月26日之前录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排好实验课程之后由系统导出实验项目安排及实验课表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月26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486759733@qq.com邮箱。
六、其他实践教学任务(如:实践周、课程设计、专业见习等环节)请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发至教学与科研办,等教学与科研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排好实践课程之后由系统导出实践项目安排及实践课表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3月5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实践教学电子版发送至576852398@qq.com邮箱。
七、有关要求
1.合班要求。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能跨学院、年级合班教学,同一个专业的课程不得拆开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合班教学。
2.认证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学院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根据《宜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认证需要考查的课程要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讲授(此数据每年需上报教育厅)。要严格控制教师上课门数,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实际授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
3.外聘要求。需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可先下达教学任务。但在本学期期末之前,教学院应对外聘教师按照《宜春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和业务能力考核。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才可承担教学任务。
4.教室要求。为加强智慧多媒体教室教学管理,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申请人需提前进行智慧教室使用培训,再提交申请,由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为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专业、教研室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1另发: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
教学与科研办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