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纪字〔2014〕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利益冲突
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宜纪办发〔2014〕3号)和《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纪字〔2014〕11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党总支、各单位尽快将需要上报的《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梳理汇总后,将附件3、4、5于
附件1:相关概念界定
附件2:填报重点内容
附件3:《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
附件4:《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承诺书》
附件5:汇总情况公示材料
中共宜春学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