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2浏览次数:30

 

中共宜春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体育学院党字[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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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宜学院组字[2012]0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要求,现将201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学生党员分配名额

党支部

指导计划数

体育教育第一支部

8

体育教育第二支部

8

体育表演支部

8

(其它)

2

二、 党校培训分配名额

党支部

指导计划数

体育教育第一支部

11

体育教育第二支部

11

体育表演支部

11

体育运动训练支部

7

三、  时间安排

1323-30日各党支部填写《宜春学院发展对象联审表》、《宜春学院预备党员转正联审表》,表格格式见0A,将电子稿发至组织委员李伟处(30日下午五点之前上交)。

2322415各党支部确定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拟转正党员,预备党员进行政治审查,并同时公示一周,做好发展对象各项材料的整理完善工作(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书、自传、四篇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座谈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公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的考察老师签署意见等工作)、(转正党员:转正申请、二份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二篇思想汇报、转正公示登记表、志愿书上的考察老师签署意见等工作)。

3、各党支部5月上旬到李伟处领取《入党志愿书》,组织发展对象填写,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有关会议。5月中旬前将各项材料或汇总表电子稿报党总支组织委员李伟处。

4328《宜春学院第二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审批表》电子稿发到李伟处。

、发展工作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宁缺勿滥,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2、发展党员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征求党内外师生的意见。

3、各党支部对学生上交的材料和填写表格要认真审查,务必严格把关,做到文字工整,无差错现象,不随意涂改,严禁抄袭。(入党介绍人要负责指导入党对象填写好相关表格,并协助组织委员审查材料,严把质量关。)一旦发现问题,将退回重填甚至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4、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操作,以免延误整个工作的进程。

五、拟转正、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考察期内连续一学年无补考科目,同期内品行考核至少一学期为优秀。2、无违纪现象。如:宿舍违纪(末归、晚归、违章用电、养宠物、每周宿舍卫生检查不达标或拒检),上课违纪(无故旷课、早退、迟到),受过校、院违纪处分等。

3、考察期内考察工作开展正常。如:与介绍人按时按要求进行汇报思想工作;按时、规范填写考察登记表等。

 

 

 

                            中共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