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体院学生,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在教师与学生之间搭建一个交心、交谈、交流的平台,推动师生共同努力,创一流工作业绩,展体育学院英姿,特制定宜春学院体育学院教工党员学生接待日制度:
一、教工党员接待日工作由院教工党支部和学工科共同管理,19名教工党员轮流接待。
二、学工科每次应选派一名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协助接待日工作,作好谈话记录,并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反馈处理结果。教工支部应及时将有关内容整理归档。
三、学工科应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收集学生中敏感话题和急需解决的学习、生活问题的信息,于接待日前两天向参加接待的党员通报。
四、接待日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从院领导班子开始各位党员轮流交替。接待日前两天,教工支部将在体育馆门口公布本周负责接待的党员姓名及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教工支部查询、督办,会同院党总支向反映情况的学生及时反馈结果,确保我院党员接待日制度的时效性。
六、任何部门和教师对检举、揭发、批评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有关正当问题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故意拖延或不理睬。如有类似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七、为方便学生反映问题,院特设立党员接待日专用电话,号码为3202063(学工科)。
八、本制度自2005年9月11日起开始执行。
宜春学院体育学院
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