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系统地掌握表演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以及社会健身指导的基木理论与基木技能,具有从事表演、创编与组织能力,可承担学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各类体育组织以及全民健身指导等相关工作的体育艺术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体育表演艺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力并具有扎实的实践运用能力,能够从事大型体育比赛,组织体育表演的创编和体育院校、普通学校的教学、训练和研究等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体育表演艺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力并具有扎实的实践运用能力,能够从事大型体育比赛,组织体育表演的创编和体育院校、普通学校的教学、训练和研究等工作。
3、掌握体育表演教学、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4、掌握一项专项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战术,运动技术水平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裁判能力达到国家一级裁判员标准。
5、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6、掌握各门技术课程的裁判理论与方法,并达到国家二级裁判员的标准。
7、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三级和计算机一级的要求。
8、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9、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
四、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61学分
五、主干学科
舞蹈学、体育学
六、专业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表演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艺术概论、表演基本技能、文学修养、音乐基础理论、专项训练、专项理论与实践教学。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见附表一)
八、课程设置与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必修课38.5学分,占总学分的23.91%,选修课10学分,占总学分6.21%;
学科基础课必修课23.5学分,占总学分的14.60%;
专业教育课必修课46学分,占总学分的28.57%,选修课27学分,占总学分16.78%;
实践环节课必修课12学分,占总学分的7.45%;
素质拓展课创新学分4分,占总学分2.48%。
九、有关说明
1、课程考核方式栏内,标注“※”为“考试课程”;其它为“考查课程”。
2、通识选修课见学校统一安排表。
3、比赛成绩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市级以上比赛,根据情况奖励学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6个学分,获4-8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获得4-8名者,每次奖励2个学分,参加市级比赛者,每次奖励1个学分。
4、运动员等级奖励:学生在校期间达到非专业的二级以上运动等级可奖励学分,其中二级2学分,一级4学分,运动健将6学分。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运动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
5、科学研究奖励: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一 级学会或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每做1次报告,奖励1学分,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每发表1篇论文,或以课题组正式成员身份每参加1项部委级以上科研课题,奖励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