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扎实宽厚,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多能一专的应用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的能力: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掌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3、掌握一项专项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战术,运动技术水平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裁判能力达到国家一级裁判员标准。
4、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5、掌握各门技术课程的裁判理论与方法,并达到国家二级裁判员的标准。
6、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三级和计算机一级的要求。
7、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8、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4年,教育学学士。
四、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73.5学分
五、主干学科
教育学,体育学,
六、专业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田径、球类(篮、排、足球)体操、武术。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见附表一)
八、课程设置与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必修课39.5学分,占总学分的22.72%,选修课10学分,占总学分5.76%;
学科基础课必修课35学分,占总学分的20.17%;
专业教育课必修课29学分,占总学分的16.71%,选修课44学分,占总学分25.37%;
实践环节课必修课12学分,占总学分的6.92%;
素质拓展课创新学分4分,占总学分2.30%。
九、有关说明
1、中学教材教法并入到《学校体育》与《中学体育教材教法》中完成,《心理学》课程并入到《体育心理学》中完成,课程考核方式栏内,标注“※”为“考试课程”;其它为“考查课程”。
2、 师范基本技能课程采取达标测评与培训的方式进行,通过达标测评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和“三笔字”合格证可以免修,未达标则必须修读。
3、通识选修课见学校统一安排表。
4、比赛成绩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市级以上比赛,根据情况奖励学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6个学分;获4-8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获得4-8名者,每次奖励2个学分;参加市级比赛者,每次奖励1个学分。
5、运动员等级奖励:学生在校期间达到非专业的二级以上运动等级可奖励学分,其中二级2学分,一级4学分,运动健将6学分。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运动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
6、科学研究奖励: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一 级学会或二级学会组织的次报告,奖励1学分,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每发表1篇论文,或以课题组正式成员身份每参加1项部委级以上科研课题,奖励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