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政治信念坚定,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的能力: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掌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3、掌握一项专项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战术,运动技术水平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裁判能力达到国家二级裁判员标准。
4、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
5、掌握各门技术课程的裁判理论与方法,并达到国家三级裁判员的标准。
6、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7、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8、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
3年
四、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17学分
五、主干学科
教育学,体育学,
六、专业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田径、球类(篮、排、足球)体操、武术。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见附表一)
八、课程设置与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必修课24学分,占总学分的20.52%,选修课5学分,占总学分4.27%;
学科基础课必修课26学分,占总学分的22.22%;
专业教育课必修课26学分,占总学分的22.22%,选修课26学分,占总学分22.22%;
实践环节课必修课6学分,占总学分的5.13%;
素质拓展课创新学分4分,占总学分3.42%。
九、有关说明
1、中学教材教法并入到《学校体育》与《中学体育教材教法》中完成,《心理学》课程并入到《体育心理学》中完成,课程考核方式栏内,标注“※”为“考试课程”;其它为“考查课程”。
2、师范基本技能课程采取达标测评与培训的方式进行,通过达标测评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和“三笔字”合格证可以免修,未达标则必须修读。
3、通识选修课见学校统一安排表。
4、比赛成绩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市级以上比赛,根据情况奖励学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6个学分;获4-8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3名者每次奖励4个学分;获得4-8名者,每次奖励2个学分;参加市级比赛者,每次奖励1个学分。